周日上午,钟鸣被手环的声音吵醒了。

    拿过手环一看,打来电话的是星华互娱的工作号码。

    “您好,请问是夏奈儿的设计者钟鸣先生吗?”电话对面是一个非常礼貌的女声。

    “对,我是。”

    钟鸣之前参赛的时候就留了自己的号码和一些其他的资料,所以星华互娱很顺利地联系到了他。

    “钟鸣先生您好,首先恭喜您的角色夏奈儿获得了本次虚拟偶像大赛的一等奖,昨晚的直播您应该也关注了,相关的规则您应该也清楚,我就不多赘述了。我想先请问一下,请问您是否拥有夏奈儿这个虚拟形象的全部版权?”

    钟鸣说道:“有。”

    “那太好了。是这样,我们星华互娱希望能跟您达成合作,您也知道,如果我们共同进行夏奈儿的版权开发,您的奖金可以翻倍变成400万,而且后续还会有各种分成,也请您相信我们星华互娱在虚拟偶像这方面的推广是最专业的,我们的合作必然是双赢的局面……”

    “……那么请问您愿不愿意签订协议来共同开发、推广夏奈儿这个角色呢?如果您同意的话,星华互娱会不遗余力地去推广,甚至让夏奈儿获得与苏白、帝娜等虚拟偶像同台的机会,到时候在各大城市举行的虚拟偶像音乐会,你都将获得一部分收入作为分成……”

    显然,这一套说辞是准备好的,对方也知道,这种诱惑一般人很难抗拒。

    或者严格来说,这不算是诱惑,对大部分工作室而言,开发一款虚拟偶像,不就是为了卖给大公司吗?

    缇雅和上官云的团队肯定已经毫不犹豫地把版权交给星华互娱去运作了,相关的收入足够养活这些工作室很长时间,运气好的话说不定以后的收入还会越来越多!

    钟鸣说道:“谢谢你的好意,但我只想要奖金,请问奖金什么时候能到账?税后还剩多少?”

    对方愣了一下:“啊?钟鸣先生您是否没有听清楚我的话?关于奖金和后续收入……”

    钟鸣打断了她的话:“我听得非常清楚,但我并不打算卖这个角色的版权,我就只想要200万的奖金。”

    “……”

    对方的女声沉默了,显然她完全没想到竟然会这样。

    隔了几秒钟,对方又问道:“那请问您是否已经跟其他的公司达成了合作?如果是出价方面的问题,我们可以再谈,您要相信我们星华互娱在推广虚拟偶像方面绝对是经验最丰富的,能给予的报酬也绝对是同行业中最有竞争力的……”

    钟鸣很无奈:“谢谢你的好意,我的意思是说夏奈儿的版权我要自己留着,你不用再跟我解释了,你说的我都明白,我就是单纯的不想卖,请不要再劝我了,我们的时间都很宝贵。”

    “……好吧,既然您坚持的话。奖金的审核、发放有相关流程,本周内应该会直接打到您的账户上。如果您改变主意,可以随时跟我联系,星华互娱随时欢迎您。或者如果您愿意来星华互娱任职,我们也是举双手欢迎。”

    对面显然还是不死心,本以为这会是一次愉快而富有建设性的交流,却发现钟鸣完全不配合,而且兴致缺缺,一门心思只想着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