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圣光之名遇到怪人

    闪金镇的清晨,整个镇子里都弥漫着一股懒洋洋的气息。轻吸一口气,便会变得和这镇子一样懒散。

    农妇们陆陆续续地打开门窗,迎来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然后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哈欠。店铺的老板还没来得及打开店门,也许和金钱比起来,回笼觉才是更宝贵的财富。赶集的商人来了,见时间还早,不顾货物的安危,毫无防备地靠在木栅栏上打着小盹。他货车上蜷缩着一只母猫,用肥大的尾巴抱拢几只小猫崽。这时飞来一只勤劳而好奇的麻雀,捉走了静躺在猫背上的毛毛虫。肥猫张嘴打哈欠,吓走了麻雀,然后继续做着吃麻雀的美梦。

    时间还早,我的工作时间还没到,便先到狮王之傲小酒馆里歇个脚,看看杂志等待委托人找上来。鲍勃老板拿着酒杯擦了又擦,好像怎么擦都不满意。安妮给我端来一杯免费的葡萄汁,毫不客气地坐到我旁边的位置趴在桌子上打盹。

    安妮是个扎着两个棕色麻花辫的秀气女生。长得很漂亮,但总有股乡土味,是个土妹子。尽管个子很高,还大我一岁,但我自始至终完全感受不出她的成熟,跟我妹妹差不多幼稚,一点都不像个大人。我老听说赤脊山的人十分勤奋,不知是安妮被这个懒洋洋的镇子同化了,还是说她本身就是个例外。

    在艾尔文森林的餐厅,茶水通常是要付费的,而葡萄汁却免费。因为葡萄过剩一直是艾尔文森林农业的严重问题,严重到葡萄榨的汁比矿泉水还便宜。而农民们都不愿意割去那些葡萄藤,即使亏本也要细心培育,只因为他们很漂亮。

    为什么这里的人会对葡萄如此偏爱呢?大概是因为他们跟葡萄藤一样,都喜欢趴着吧。

    和浮躁的暴风城不一样,我喜欢这里极慢的生活节奏。朴素的人们互相谦让着,开心地工作着,不用你追我赶,早出晚归。我喜欢这样的气氛,喜欢这里的懒。因为“懒”的风气给了冒险者极佳的工作环境。

    如果能懒的话,谁不愿意懒呢?要不是手上的红戒指太久没有发挥作用,我一定不会再来干这些七七八八的活。就好像安妮大白天辛辛苦苦挣的钱还没有晚上几小时舒舒服服躺着赚的多一样。

    我和安妮一样,虽然都有晚上见不得人的高薪工作,但是仍不得不在白天从事主业。

    前来入座的客人逐渐增多,我善意地一拳把安妮揍醒。鲍勃老板擦酒杯的手也不得不加快,但还是没忘记在我和安妮互动的时候对我们露出欣慰满足的微笑。

    安妮终于忙完了事情,跳到我旁边的座位上,喝光了我的葡萄汁,又像个累死鬼一样找我搭话,

    “洛依,为什么你精神老是这么好哇?”

    “因为最近我每天都睡得很好,哪像你——”

    “乱讲,最近几天你都没有来找我,我晚上都没有那个。”

    “喂,少给我套近乎。”

    “明明就是啊,我只接你的生意,从来没跟其他人那个过。”

    不知道为什么,生理本能迫使我把椅子往远离她的方向挪。

    “嘿!店小二!请给我一块起司蛋糕,还有——浓稠的神圣处女之血!”

    一个怪人刚踏进店门就不知廉耻地大声吆喝。

    为保持风度,我从安妮手中抢过玻璃杯,咬住杯子边缘让自己没有笑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