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们便搭车回城了。

    可潇洒姐的一句话弄得我思虑万千。(OS:我一向是个懒得思考的人。最近有点用脑过度。)在我接近三十年的漫长时光里,我究竟喜欢哪种调调了。如果说我的初恋史冲动,学霸是被动。那么唯一可以定义我喜欢的调调的,除了金城武,伊桑。霍克和德普(小黑:别整不靠谱的妄想。)也许就是那个人了吧。

    何帆。

    十年前,我大学时期的恋人。他是我们隔壁财贸的班长,那个自带光环男孩。

    天很蓝,风很轻,青春很美好。大一的我少女心也恰好极度爆棚,爱看青春偶像剧。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我觉得我应该喜欢一个人来填补一下美好的日子,于是在第一天的军训里,我就看到了他。

    教官将男生女生分为两队,然后一转头面对面而站。中间隔着距离他站在中间,弄得好像首长检阅一样的。我是第一排的女生,他是第一排的男生。我只是一眼便扫到了他。

    他穿一件蓝色的T恤,天空一样的干净的湛蓝。风吹来前额的发丝轻轻的浮动着,阳光在他纯净的脸庞上照耀。

    所谓惊艳,所谓秒杀。李碧华说过——当初惊艳,完完全全只为世面见得少。

    但我却没有,在以后的时光里。我的脑海里不断的将这个场景润色,经过影视特效打光,加上画面剪辑。深深映在脑海里。面对如此美好的少年,我刹那间开始了我的暗恋生涯。

    他成绩是班级的第一名。不是都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可人家真就是内外皆金玉呢。总感觉他的衣服都很好看。偏爱蓝色系,还有灰色系。不过也许只是因为颜值高罢了,学生时代穿的衣服也不过就是真维斯,班尼路之类的。可我就觉得那些很平凡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怎么就那么不一般了呢。

    那个年代想要真正认识也不容易,男生女生没那么容易说上话的。我闺蜜出了个馊主意——跟踪他,找出弱点了解他以后才好装作偶遇。不思进取的我就自然而然把我的闲情逸致全寄托在这上面了。

    他喜欢去学校对面的书店。他拿过的书我都会偷偷买一本。可我发现他越来越爱买什么物理数学百题之类的,我买了也做不出来。于是跟风买书这件事便作罢。我还不如多买两本我喜欢的文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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