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平淡的过了一段日子,美食与恋爱话题的故事也进行的不错,我兴致勃勃写了两篇。

    说到写作,我想说这是我的一项隐藏技能。之所以这么多年没有爆发,简直是埋没人才。高中那会,我有一个梦想就是当个家。我虽然上不得厅堂下不得厨房,动手能力极差,也没有什么钢琴小提琴艺术才艺。但是写作文是我的强项。刚开始只是受到老师的表扬在课上读读,接下来我开始开启无时无刻不在编故事的状态。编着编着,我的第一段恋爱也就来了。是的,第一段恋爱的开始是苦逼的暗恋。

    我那会不知道审美观是出了什么问题,爱上了隔壁班的一个痞帅痞帅的男孩。(小黑:不要问了,你是想当大哥的女人。)他是那种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孩子,头发略长,也许还有点小油。成绩差,爱打架。不能掩盖的是才华啊,他会弹吉他。而且有着星星一般闪耀的眼睛。好了,在具备以上因素之后,我被迷住了,开始没完没了的暗恋日记了,请叫我“日记少女”。那时候的我是一个架着眼镜的没性格土货乖乖女,从不敢表露自己的感情。可不知为何,有一天,我的日记本竟然丢了。我疯了一般地寻找的时候。看到那个眼睛里带星星的男孩,在窗外摇了摇我的日记本。

    我低着头,瞬间觉得自己十八辈子的脸都丢尽了。千万别轻易去看青春期人的日记本,否则你会被深情演绎地去吐血而亡,绝对比琼瑶阿姨的偶像剧更真情。

    “做我女朋友吧。”痞子男开口就是一句。

    我惊呆了的望着他。班里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一阵起哄的大叫。

    就这样我用我的文笔,开始了我的初恋。之后因为我的日记事件搞定痞子男,被年级传为一时嘉话,多少男女拜托我写情书。当然他们得排队。

    在我忙着进行我的事业时,我的痞子男很快又勾搭了下一任女朋友。而成为过去式的我,依旧被他评为感动他的最佳。他说那篇写的他打架那一次真他妈的酷。

    (好吧,跑偏了。叙述了一下初恋史)主编约我过去谈稿。再次来到办公大楼。

    在等电梯的间隙,我无聊之极。忽而听到旁边两个妹子嘴里蹦出夏天鸿几个字,我顿时来了精神,用不为人知的小碎步挪动过去。

    “你喜欢他那种类型啊?整天绷着个脸,也不太爱笑。”红唇妹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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